4月14日凌晨
上海闵行区沪闵路上的金塔二村
一居民家发生火灾
消防部门及时到场处置
有人员局部烫伤
据小区居民介绍,火灾发生在当天凌晨2时左右。当时,有居民听到起火居民楼内一居民家有异响,并有焦糊味,于是起床查看,发现发生了火情,楼内居民迅速疏散,但现场有人员被困。
接到报警后,消防部门派出多辆消防车赶赴现场处置,在组织力量灭火的同时,有消防队员进入楼内疏散居民。经消防队员扑救,明火被扑灭。
有居民表示,该户住6人,有老人局部烫伤但无生命危险;其他人不同程度被烟熏到;火灾是由该户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上楼充电引发的。
经查,该居民小区住户赵某(男,67岁)虽知晓电动自行车电池入户充电的危害性和相关安全管理要求,但心存侥幸,于事发前一日16时许,将其自用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卸下后带入家里充电,在充电过程中电池出现故障引起火灾。
执法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已给予赵某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