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云南省昆明市打防盗抢二轮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启动,昆明市公安局通过构建“盗抢易追回,丢失有赔付,举报有奖励”的综合打防工作体系,使市民在丢失电动车后可获赔600-1200元人民币。

市民在活动现场安装二轮电动车防盗装置。 本文图片均为中新网 图
目前,昆明全市二轮电动自行车防盗抢智能网络已建设完成。全市216个公安派出所以及14个县(市、区)、5个开发区将第一批设置235个防盗装置安装服务网点,为全市二轮电动车提供防盗装置安装服务。

市民在活动现场安装二轮电动车防盗装置。
车辆被盗抢60天内未找回的,车主可凭相关证明材料获得赔付,新车第一年赔付1200元,第二年、第三年均赔付600元;旧车三年内均赔付600元。
此外,为鼓励广大市民对盗抢、购销、拼装盗抢二轮电动自行车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昆明市公安机关将根据《昆明市公安局刑事犯罪线索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给予500-10000元的奖励。
在当天的启动仪式现场,想要安装防盗装置的市民排起了长队,市民李超告诉记者,“我大学时被偷过一辆电动车,工作以后又被偷一辆,被偷怕了,今天来安装这个防盗装置,起码有个保障。”李超计算了一下,三年交费150元,每天只需花费一毛四不到就能防盗,丢失了还能获赔,他觉得很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