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深圳互联网自行车日均客运量已达453万人次,从使用人次上看,已成为深圳第二大城市交通方式。
深圳市交委副主任介绍,目前深圳常规公交日均客运量达到474万人次,互联网自行车日均客流量达到453万人次,轨道交通日均客流量约450万人次。共享单车成为仅次于公交车的城市交通方式。
深圳市是共享单车使用较早、发展较快的城市之一。8月初,两款单车被捐赠给深圳博物馆收藏,在深圳博物馆“改革开放史”展厅进行展出。深圳博物馆改革开放史研究中心主任认为,共享单车的出现成为社会生活变迁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正持续引领和改变着城市居民的出行习惯。
深圳也是较早对共享单车进行规范管理的城市。8月23日,深圳市交委要求各共享单车企业暂停新增车辆投放,并要求8月底前,各企业要对已投放车辆的投放区域、车辆状态等完成全面清理排查,并向社会公开押金情况。
随着全国十几座城市叫停共享单车投放,共享单车在进入洗牌期的同时,政府主管部门手刹越捏越紧。继上个月叫停共享单车企业在深投放后,深圳出台史上最严共享单车整治方案。
从深圳市交委发布的《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中,经市政府同意,该方案由深圳市交委、市城管局、市公安交警局三个部门9月15日联合印发,从即日起开展5大行动共22项措施,狠抓共享单车规范管理。包括每一千辆共享单车企业配备的维护人员不得少于5个;将违规停放车辆纳入深圳“数字城管”平台统一处理,对在公共场地乱停放并且不及时处置的车辆,城管可根据相关规定对企业罚款并没收车辆。
此外,根据方案内容,目前深圳仍暂停单车新增投放,深圳市交委将研究建立科学的车辆投放机制。而未来,单车企业要在深新增投放单车,则需向政府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罗列投放计划、区域、管理方案等内容,通过后才能实施,单车在城市的无序投放将被彻底画上句号。
深共投放89万辆共享单车
据市交委统计,截至2017年8月底,深圳已有10家共享单车企业共投放车辆约89万辆。
为解决共享单车无序投放、乱停乱放、违规骑行、押金风险等问题,市交委8月23日组织召开了全市规范管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动工作部署会,对企业明确了暂停新车投放等10条要求,并约谈企业30余次。截至目前,各企业均表示已暂停新增车辆投放,并加强了巡查、规范停放和投放管理,扩充运维调度人员,发布文明骑行APP弹窗;大部分企业已100%更换卫星智能锁;企业主动加强热点区域车辆调度,加强与城市环卫部门合作,提升配套服务保障能力;加强押金管理并为用户购买相关保险,有企业已公开了押金监管信息、保险内容及理赔事项等内容;针对计划退出的单车企业,市交委进行了重点约谈,要求提交书面材料及相应退出方案,确保平稳有序退出。
聚焦:未来新增投放条件更严格
根据《方案》内容,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阶段,深圳将继续暂停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在城市公共空间新增投放车辆。在此期间,市交委将同步组织开展相关评估工作,研究建立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引导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
整治行动结束后,企业要新增投放,可以书面方式向市交通运输委提交投放计划,其内容需包括车辆投放安排、车辆技术标准及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拟投放区域以及与车辆投放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方案等,由市交委牵头组织市城管、交警等相关部门及拟投放车辆所在辖区政府召开联席会议,达成共识和确认后,才能进行投放和停放管理。
与此同时,各单车企业应按照市交通、城管、交警等部门的要求,提供企业本地注册用户信息、投放车辆电子身份标签及投放分布信息、车辆运行等数据信息,并将运营服务平台数据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同时将相关数据信息与各区政府共享。
最少按车辆数量5%。配维保调度人员
《方案》要求单车企业进行规范管理。包括明确要求投放车辆应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要求,性能安全,投放车辆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报市交警部门备案;投放车辆须配备卫星定位智能锁,且具有唯一的电子身份标签;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和使用,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
单车企业在深运营要按照投入车辆总数不低于5%。的比例,配备车辆维护人员、维修人员和调度人员;按比例配备维保场地,每辆车至少每2个月要进行1次检修和维护,保证运营车辆整体完好率达到95%以上;投放的每辆车至少每2个月要进行1次检修和维护,保证运营车辆整体完好率达到95%以上;单车企业要保证全天24小时热线服务,在接到投诉的2小时内处置投诉和相关问题;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收取押金的,需在企业注册地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接受金融部门监管。并要求企业加快实现“即租即押、即还即退”。
市交通运输委牵头组织市城管、交警等相关部门以及各区政府进行“双随机”抽查,加强监管,确保企业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而对于落实不到位,被责令整改累计达到三次的企业,将面临既有投放车辆规模实行减量的“处罚”。
新增路侧带自行车停放区5000处
随着自行车交通出行分担率的显着上升,完善自行车基础设施建设也成了迫切议题。《方案》称,加快自行车道规划建设,2017年内全市完成新改建自行车道不少于100公里,其中福田区、南山区、罗湖区和宝安区需分别完成不少于15公里;龙岗区、龙华区需分别完成不少于10公里;盐田区、坪山区、光明新区、大鹏新区需分别完成不少于5公里。未来,各区在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时,都应当合理划设自行车道。
而在停放区域设置方面,《方案》明确,2017年内全市完成道路路侧带自行车停放区规划设置不少于5000处。其中,福田区不少于450处,南山区不少于500处,罗湖区不少于300处,盐田区不少于100处,宝安区不少于1300处,龙岗区不少于1000处,龙华区不少于600处,坪山区不少于300处,光明新区不少于300处,大鹏新区不少于150处。
企业可主动向投放区域所在区政府提出通行路径和城市公共空间自行车停放区设置建议。各辖区重点围绕轨道站点和常规公交站点设置自行车停放区,完善城市重要商业区域、交通枢纽、居住区、旅游景区周边、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自行车停放区规划设置。
《方案》要点
在22项举措中,最厉害的一招是将共享单车停放纳入城管平台。其中措施12要求严格规范共享单车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公共绿地、绿道、城中村和其他公共场所等区域停放管理。
措施15要求严格规范摆放,督促企业落实车辆在公共区域内摆放规整,不得妨碍行人通行。对于违规停放处置不及时的企业,可依据相关法规处理。由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处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摆卖的物品或者实施违法摆卖行为的工具。即违规停放不及时处置,企业将被罚款并被没收车辆。
其他的举措还包括:严格控制车辆规模,明确暂停企业在城市公共空间新增投放车辆;研究建立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相适宜的车辆投放机制;企业应按照交通、城管、交警等部门要求,提供相应数据信息,并将相关运营服务数据接入政府监管平台。
加强企业运营监管,明确要求企业完善配套保障和服务能力;全面清理全市范围内违规停放、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及未配备卫星定位智能锁的车辆;设置专职管理员在上下班高峰期加大巡视和疏导;加强车辆整治,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检查行动;实行黑名单管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用户及时采取提高用车费用、停用等多种措施;相关部门要加强企业监管,建立企业信用管理机制,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