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中山市目前电动自行车数量庞大,加上驾驶人基本没有经过系统的交通法规学习和驾驶技能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超速、超载、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一直都是交警部门的管理难题。
针对这一现状,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决定从9月25日起至年底,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在城区范围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当事人开展现场教育。
9月25日上午,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首次在翠景道西河东路路口、岐关西路沙岗立交桥底、东明路盛华路路口、博爱路兴中道路口设立执勤点,启动电动自行车违法当事人现场体验教育。从博爱路/兴中道路口现场看到,交警部门在邻近体育场的右转人行道路段设置了雨棚和涉及电动自行车法律法规知识、2016年全年、2017年上半年的交通事故展板,雨棚内摆放了两张条形桌,一次可供四个人抄写交通法规。
10时50分左右,某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因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现场第一个被执勤民警截停。在现场接受民警口头教育后,表示愿意抄写交通法规。不久,一家保险公司的女业务员也因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下车推行被民警截停,同样选择了抄写交通法规知识。而从现场看到,选择路面劝导体验的电动自行车违法驾驶人相对较多。
据介绍,当天接受现场教育的电动自行车五类重点违法行为包括:闯红灯、逆行、违规载人、越过停止线停车、不靠道路右侧行驶的。现场教育形式包括抄写交通安全法规、路面劝导体验两种。其中,抄写交通法规时间为45分钟;路面劝导体验即在现场教育点路口劝导电动自行车违法人遵守交通规则,时间为30分钟,当事人可自行选择其中的一种现场教育形式进行,但违法当事人愿意接受现场教育,但无法出示身份证、居住证、驾驶证等公安机关核发证件或不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的,或无书写能力的,一律接受路面劝导体验。
据统计,当天4个执勤点共对260余名电动自行车违法驾驶人进行现场体验教育,其中,博爱路兴中道达103人,25人选择抄写交通法规知识,78人选择现场劝导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