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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多举措治理道路交通秩序:电动车上牌、交通违法纳入诚信体系

时间:2018-06-29 09:00:00来源:自行车与电动车作者:李清点击:

 电动车免费登记上牌、超标电动车在3年过渡期后不得上路、年底前新建5万个停车泊位、修订完善停车差异化收费办法、交通违法将纳入诚信体系……

今天上午,郑州市召开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动员大会。自即日起至2018年底,在市内五区以及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火车站地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力争通过半年的集中治理,有效遏制当前突出的交通出行乱象、停车乱象、非法营运乱象等,使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初步建立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常态长效机制。

交警部门将严厉打击电动摩托车、机(电)动三轮车、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摩托车、低速货车等七类车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机动车、行人和各类机动车违法行为。

市交运委、公安局等单位将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客运市场非法营运行为,严厉打击“空号”、“套牌”出租车等违法行为。

市质监局、工商局等部门将在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等环节加强监管力度;推进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治理。

在全市范围内合理设立1000个左右登记上牌服务点,在集中上牌期间,车主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车辆相关购买证明,就近免费登记上牌,不受户籍地、居住地限制。对消费者已经购买的超标电动车实行过渡期制度,过渡期为三年,过渡期内凭临时通行标志上通行道路行驶,期满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上路行驶。

同时,各相关部门还将开展城区停车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2018年底前完成5万个停车泊位的建设;严格停车场管理制度,结合当前市区停车管理现状,修改完善现行《郑州停车场管理办法》,明确公共停车场及路内临时停车场的收费性质和用途等内容。

对市区内停车区域进行重新调整划分,按照“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路内高于路外、白天高于夜间、地上高于地下、长时间高于短时间”原则,对市区停车场差异化收费方法进行修订完善,确保2018年年底前修订完成。

另外,为了提高市民素质,倡导文明出行,在郑州市区还将开展文明交通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建设文明交通诚信体系,把交通违法纳入个人信用,将严重违反交通秩序的行为人,在信用郑州网公示,并探索建立交通违法与单位评优、文明奖发放等挂钩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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