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非法摩托车整治行动,大力震慑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8月份,麻涌镇“治摩办”集中对683辆,经告知并且公告3个月仍无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前来麻涌交警大队处理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电动三轮车进行销毁处理。
重拳整治非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即将实施
此次销毁非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现场会共销毁非法摩托车、电动车、电动三轮车683辆,既是对交通违法行为的警示,也表明了麻涌打击整治各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坚定决心。
血的教训
此前,麻涌交警大队查获一起无证酒后驾驶摩托车和一起冲卡撞伤交警逃逸的违法行为,最终将2人依法罚款并行政拘留15天。
今年3月,朱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从麻涌大道行驶,途经德永佳公司对出路段,该车车头位置与停放在右路边的豫P8**70重型半挂牵引车、豫PR**7挂重型平板半挂车车尾左侧发生碰撞,造成朱某当场死亡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朱某不仅无牌无证违法驾驶摩托车上路和不按规定佩戴头盔,还饮酒后驾驶,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29.5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
朱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及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之规定,是导致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交警提醒:
广大驾驶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得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遇到交警依法检查时,要按照现场交警指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对不配合依法接受检查或意图“冲卡”躲避检查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以涉嫌妨碍公务罪执行刑事拘留。
超标电动自行车与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摩托车都不能上路。“超标”电动自行车是指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的规定,不具有人力骑行功能,或者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整车整备质量(不大于40kg)、外廓尺寸、电动机额定功率(不大于240W)等指标超出电动自行车国家强制标准的电驱动两轮车辆。“超标”电动自行车属于摩托车范畴,应当按照机动车管理。
新国标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千米/小时、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千克、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且新国标属于强制性标准,未来将成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的否决性标准。
安全出行保平安
摩托车、电动车出行不安全,从历年交通事故统计数据了解到,骑摩托车的人死亡率是开汽车的人的36倍,请大家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再次呼吁广大机动车车主和交通参与者,不要购买、驾驶和乘坐非法摩托车,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日常出行或者近距离的出行,大家可以选择公共自行车出行,共建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