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珍爱生命 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开展以来,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一直是重点整治内容之一。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12月1日至12月31日,嘉兴市启动为期一个月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其中每周三、六为全市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查处重点包括驾驶电动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违法载人、占道行驶、越线停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载货、非法改装、安装非法装置等违法行为。
为期一个月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中,海宁市除了每周三、周六开展集中整治外,每周将自行组织不少于1次的统一行动。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对电动车路面检查力度,严格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对查获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实行现场或集中教育、罚款、扣车、拘留等严管措施,进一步提高行动震慑力和影响力。”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
具体来说,针对电动车驾驶员一般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并落实集中教育措施。对存在违法改装、不服从违法处罚、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的电动车驾驶员和存在逆向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三、四轮电动车驾驶员一律实行查扣车辆的措施。对存在驾驶三、四轮电动车载人3人(含)以上上道路行驶,无证驾驶电动三、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上道路行驶的人员,一律依法予以罚款并处行政拘留。
此外,针对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以及公务人员私家车不礼让斑马线,公务人员驾驶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将抄告同级纪委、交通运输部门和所在单位,进一步提高整治行动震慑力。
经过前期的行动,海宁市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有了进一步改善。
家住百合新城的吴女士表示,这段时间以来,她明显感受到大家驾驶电动车时的违法行为有所减少了。“前段时间上班的时候,我看到不少开电动车载两个成年人的、开在机动车道上的或者没戴安全头盔的都被交警拦下来了,现在情况比前段时间要好得多了。”据一名参与交通安全劝导的志愿者所言,通过市公安交警部门的严格执法和宣传教育,市民群众的交通法律法规意识都得到了提高,特别是电动车违法的情况好了很多,大家的自我约束力越来越强了。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能进一步提高电动车驾驶员守法率及驾驶电动车头盔佩戴率,净化道路交通通行环境,力促全市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数及伤亡人数持续双下降,更好地护航广大群众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