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3090号提案答复的函》,对今年市两会中,广州市政协委员、广东诺臣(白云)律师事务所主任郑子殷提出的《关于广州电动车自行车有序出行的建议》中,涉及的电动自行车安全、限制出行、上牌管理进行答复。答复函提到,将广州将完善交通标志,提升道路规划。 郑子殷提到:“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手段,电动自行车在交通道路和横街窄巷上横冲直撞、险象环生、造成事故等现象比比皆是,日渐成为城市痛点。” 广州市公安局表示,近年来,外卖配送等新业态发展迅速,同时,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大背景下,部分公交出行人群转而选择电动自行车代步,加上非机动车道设置不完善等,多种因素引发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乱象。 答复函提到,将持续严格执法,保障交通畅安。据介绍,2020年,广州共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48万多宗,其中共享单车交通违法行为1万多宗,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43万多宗,查扣不符合国家标准、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11.58万辆。 同时,完善交通标志,规范行车秩序。结合巡查对非机动车道进行标志标线治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至管养单位,按期整改,包括完善指示信息、强化禁令提示、加强标志标线的管养。提升公交地铁接驳服务,目前地铁站点200米范围内公交站点覆盖率达到99.1%。 此外,提升道路规划,完善非机动车道。答复函提到,前期,广州市已完成旧城区主次干道慢行系统现状摸查及优化提升研究工作,并针对慢行交通系统尤其是自行车道存在的问题,组织编制了《城市道路标准横断面设计指引》,指引各区进行优化。往后还将对部分慢行系统不完善的城市道路开展非机动车道增设或完善工作,在保证人行道宽度和车行道最小宽度的前提下,研究通过对车道瘦身、压缩部分绿化带或人行道等形式及结合标线翻新工作,在具备条件的路段逐步完善非机动车道设置。 广州市自九十年代初期开始逐步实施摩托车限行政策(简称“限摩”政策),对摩托车实行总量控制。为防止“限摩”后电动自行车取而代之,于2006年发布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措施通告文件,广州市全市范围内不准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限制上道路通行(简称“限电”政策)。2017年,《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将“限电”政策纳入地方性法规。郑子殷表示,市民对电动自行车出行的需求与日俱增,建议探索“以管代限”政策。 答复函提到,“限电”政策实施多年以来,广州市有效控制了电动自行车的无序增长,为城市交通发展预留了时间和空间。逐步提升了公共交通出行主体地位,2020年常规公交车辆、线路较2005年分别增长约80%、200%,轨道交通里程、线路分别增长约860%、200%。同时,避免了电动自行车在“限摩”后的快速、无序增长。据了解,上海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900万辆,杭州超650万辆,广州电动自行车总量预计远小于上海、杭州等城市。 考虑到松绑“限电”可能引发电动自行车数量大增,一定程度上影响“公交都市”发展;在非机动车道缺失环境下,可能引发交通秩序混乱、事故增加等问题,市公安局表示,关于优化调整“限电”政策、实施上牌等问题,需做进一步的、更加谨慎的调查研究,评估各方面带来的影响。
回应:正推进电动自行车交通范围的优化研究
郑子殷建议优化调整“限电”政策,并借鉴省内城市经验,尽早拟定规划并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以助力规范及相对集中管理,提高破案率,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 对此,答复函提到,电动自行车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管理工程,除了考虑政策调整和上牌,还涉及到车辆生产、销售、维修、电池处理等各个环节,另需统筹考虑配套完善非机动车道,提供路权保障、划定专用集中停放区、建设集中充电的消防保障,以及交通违法处理、保险购买、事故赔偿法律保障等一系列问题。 近期,广州市正开展调查研究,摸查群众对电动自行车的使用情况并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推进电动自行车交通范围的优化研究,针对调整方案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科学论证。后续,将按照广州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适时启动相关程序,调整优化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