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们,您好!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经登记,取得行驶证、号牌,方可在本市道路行驶。如您的电动自行车是黄色临时号牌,在此提示,本市黄牌超标电动自行车3年过渡期即将结束,自2021年11月1日起超标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对过渡期后仍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对驾驶人予以处罚。特别提示您,如您有超标车辆,在购买新车时记得取下临时号牌,可选全市任意一家非机动车登记站,在申请新车登记的同时,办理临时号牌注销手续。如您需购买新车,请选择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车辆,任选本市非机动车登记站或电动自行车登记便民服务点(限同品牌),交验车辆、办理登记。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驾驶车辆佩戴头盔、守法出行、文明交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