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凌晨,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泰宁大街七巷一出租房发生火情。经调查,起火原因为该责任人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到室内充电引发自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该责任人已被行政拘留。
为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期正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包括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非法储存易燃危险品、制衣厂违规搭建吊机、出租屋防盗网未开设逃生窗等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重拳整治,发现一宗查处一宗。针对阻挠执法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从严从重予以处罚,并对相关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行政或刑事拘留。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事故频发!
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
电池短路引发爆燃
电动自行车是常见的交通工具
如何安全使用
避免起火、爆炸等事故呢?
以下安全知识请大家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