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协会职能 | 新闻资讯 | 产品中心 | 车用电池 | 上牌查询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国内资讯

道不同 别同行!电动自行车任性骑行?全责!

时间:2023-07-06 09:58:07来源:作者:点击:

 再次“划重点”!

 

骑电动自行车出门

 

 

不要走机动车道

 

 

不要走机动车道

 

 

不要走机动车道

 

 

不要走机动车道

 

 

交通规则是用来遵守的

请骑行者不要图一时方便

否则后果……

 

案件回顾


6月16日,许某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咸阳彬州公刘街东段车站十字右转弯时,与刘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使刘某受伤、两车受损。

 

经认定,此次事故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之规定,当事人刘某负全部责任。

 

惊心动魄的事故瞬间就在眼前

希望每位电动车骑行者

 

引以为戒、以案为鉴!

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

应该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注意按道行驶

非机动车要遵守各行其道原则、右侧通行原则以及安全通行原则,在外出行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能在机动车道上逗留、逆行。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不要随意斜穿马路,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无灯控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分隔线----------------------------
小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