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请佩戴好安全头盔。”9月12日早高峰期间,广西南宁交警在昆仑大道拦下一位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同时,引导其通过手机参与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手机学”。这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既是执法,也是一次深刻的交通安全普法,不少市民表示理解与支持。
据了解,近期南宁交警结合夏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重点违法专项整治工作,持续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此次专项整治聚焦民族大道、昆仑大道等城市主干道,以及跨江桥梁、立交桥梁、快速环道等关键节点,紧盯早晚高峰及上放学等重点时段。交警部门综合运用电子警察抓拍、无人机巡查、定点执勤与铁骑动态巡逻等多种手段,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反限行规定等常见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针对“二次过街”等候时不进入安全岛、侵占路口空间、越线停车等影响通行效率与安全的行为,交警部门也纳入重点整治范畴,并通过现场劝导、学习教育等方式强化管理。
南宁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交通安全从“头”开始,从每一步做起。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信号,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占道行驶,守法载人、文明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