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顺义区消防救援局主要领导带队联合属地开展常态化夜查行动过程中,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发现一起电动自行车电池与车分离的隐患行为,疑似电池已被带回家充电。
检查组第一时间联合小区物业单位开展溯源追查工作,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和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台账,结合电动自行车车牌、型号、外观标识等特征,与登记信息逐一比对,确定车主为3号楼2单元某业主。
随即,检查组上门对该业主进行劝阻教育,详细讲解电动自行车电池切忌在家中充电,电池一旦发生短路、热失控引发自燃爆炸,短短数秒就会蹿起明火,引燃周边可燃物后产生的大量有毒浓烟会给整栋楼带来极大安全威胁。
经过耐心的讲解和劝导,车主深刻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危险性,当场将电池转移至室外并归位,并承诺今后一定会杜绝此类行为,在小区指定区域充电。
同时,检查组要求物业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台账,加大日常及夜间巡逻巡控频次,发现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及时劝阻、制止。
下一步,顺义消防救援局将持续保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高压整治态势,加密夜间错时检查频次,从严从细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全力守护辖区居民的夜间消防安全。
电动自行车为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
也存在着安全隐患
请务必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
坚决杜绝进楼入室行为
顺义消防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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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消防条例》
第三十六条 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