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出行中,时常会有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驶入高架桥、快速路,在车流中穿梭,感受“速度与激情”。殊不知,这种行为危险且违法。
经查,该驾驶人17岁,存在驾驶非机动车进入城市快速路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等多项违法行为。交警当场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第一时间通知该驾驶人及监护人前往大队配合进一步调查处理。 次日,该驾驶人和其母亲来到辖区大队,当事人称自己为了图省事,便骑电动自行车上了高架桥。民警现场对其及监护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对其各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经过民警的耐心教育,驾驶人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并保证今后规范骑车,守法出行。
交警提示:高架、隧道等快速路设计初衷是保障机动车高效通行,非机动车进入后,因速度差大、无安全防护,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非机动车、摩托车违反禁令指示“上桥入隧”是违法行为,违者将面临法律处罚。骑行非机动车时,应主动选择导航软件的“骑行模式”,避免误选“驾车模式”误入禁行区,切勿存有“图方便、抄近路”的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