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电动自行车严禁进楼停放,电池更不能带回家充电。一旦起火,有毒浓烟100秒就能封死逃生通道。”23日19时30分,在某小区,防火监督员和物业人员一同向社区居民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这是北京顺义区消防救援局集中错时夜查行动中的一幕。20日以来,顺义区消防救援局联合多部门及基层镇街网格力量,将检查重点锁定高层民用建筑、经营性自建房以及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等场所,集中“诊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消防通道占用堵塞等安全“顽疾”。 “很多住户白天骑车外出,夜里偷偷推回家充电,违规行为极易反弹。我们开展错时夜查,就是想堵住这个监管盲区。”防火监督员张继光一边爬楼,一边压低声音介绍。在某小区一楼门厅,一辆电动自行车停在消火栓前,车旁还堆放着纸箱、旧家具等可燃物。检查组当即联系车主,向其展示火灾案例视频,并协助清理了所有杂物。对现场发现的“飞线”充电插座,执法人员逐一拆除、登记。目睹整个过程的居民李女士有些后怕:“以前光图省事,真不知道楼道里藏了个‘定时炸弹’,以后绝对不把电动自行车推进楼。” “我们紧盯老旧小区、平房院落、出租公寓等重点区域,重点围绕电动自行车、消防通道隐患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发动网格员、楼门长等基层力量,每周至少开展2次错时检查。截至目前,日常巡查叠加本次专项夜查行动,累计排查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问题100余处,均已现场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到位,做到了隐患不过夜。”顺义区消防救援局副局长介绍。 此外,顺义消防将开展常态化错时检查,加大夜间、凌晨、节假日检查频次,排查整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推动属地、物业单位建设充电设施,盘活闲置场地,落实分组停放、防火分隔要求,配齐灭火器材;推广“技防+物防”管理措施。 “技防方面,鼓励安装电梯阻车器和AI摄像头,在楼门口增加识别设备,及时预警电动自行车进楼行为;物防方面,推动在住宅楼楼梯安装金属隔离栏,依托硬隔离措施防止电动自行车入楼停放。”吴文超表示。 同时,顺义消防还将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和案例警示曝光,对屡劝不改个人和失职物业依法处罚并曝光,提升居民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宣传贴士:
《北京市消防条例》
第三十六条 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居民住宅区、单位工作生活区等应当按照标准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电动自行车应当在指定区域停放和充电。单位、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制止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
第九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或者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
第十条 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六)加强本单位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并采取措施,制止在建筑物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未采取措施制止在建筑物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