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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也需要身份证

时间:2018-09-06 09:00:00来源:自行车与电动车作者:李清点击:

 自从今年年初,国家工信部出台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整治要求——《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半年多来,全国各地关于电动车行业转型升级的整治行动正在全面开展。其中无牌禁止上路便成为了多地交管部门对于电动车的强制性要求之一。

天津:10月1日起,禁止无牌照的电动自行车上路

日前,天津市按照市公安局统一安排,对全市二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免费登记上牌截止日期进行了调整,从8月28日延长至9月30日。10月1日起,禁止无牌照的电动自行车上路,交管部门将对无牌照的电动自行车进行路面违法处罚。

目前,天津市和平区共设置了7个办理点位,分别是南市派出所点(庆善大街8号)、南营门派出所点(昆明路与西宁道交口,昆明路社区居委会)、劝业场派出所点(山东路42号)、五大道派出所点(贵州路45号)、小白楼派出所点(建设路62号)、新兴派出所点(同安道医科大学南门)、和平区路面宣传安装点(营口道与南京路交口)。目前每个工作点位牌照充足,不存在每日限量问题。办理点工作时间为8:30-18:00,周六日不休。

河北保定安国:9月1日起,对电动车实行登记、上牌举措

为遏制电动车交通事故、盗窃案件高发势头,安国市将从9月1日起,对电动车实行登记、上牌举措。

据介绍,目前安国市电动车(包括二轮、三轮、四轮)数量已超过8万辆。方便广大车主办理登记备案、上牌,并安装电动车防盗芯片和投保驾驶人意外险,安国市公安局将设立临时便民安装服务点。临时服务点结束后,可以在安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服务大厅窗口办理登记备案业务,公安部门也将授权部分电动车销售点办理登记备案业务。

山东泰州:10月1日起,对上路行驶且未登记上牌的,依法进行处理

泰州市姜堰区在8月15日发布公告,电动车应当经公安机关登记并领取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未经依法登记的,禁止上道路行驶。自2018年8月20日起,区公安局对全区电动车进行集中登记,核发车牌(详情请咨询交警大队车管所或属地派出所)。

2018年10月1日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将对上路行驶的电动车进行检查,对未登记上牌的,依法进行处理。同时,电动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载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违反规定驶入机动车道、违法改装等。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辽宁沈阳:新购电动自行车需在30日之内上牌

沈阳市在8月22日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进一步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登记标准。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按照非机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注册登记管理,免费发放牌证。

对公告发布前已经购买使用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为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15日,过渡期准许在城区道路上行驶。行驶时应当随车携带购车发票,驾驶人应当携带身份证。从2019年4月16日起,禁止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在沈阳市城区道路上行驶。

通告发布后,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依法到沈阳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车辆注册登记,取得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行驶时应当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人应当携带身份证。

湖北咸宁:按照先城区、后乡镇原则,对电动自行车开展登记上牌

8月20日起,咸宁市交警部门将在市区温泉中心花坛光谷广场售楼部旁、市体育中心、市交警二大队、青龙社区等四个地点,免费为全市前1万辆电动自行车办理上牌。

为防止市民扎堆办理,咸安城区按照先城区、后乡镇原则,对电动自行车开展登记上牌,以提高办证效率。

安排前期各片区居民办理时间如下:

➤8月20日—24日,青龙社区、碧桂园社区;

➤8月27日—31日,长安社区、梅园社区;

➤9月3日— 7日,双龙社区、甫兴社区;

➤9月10日—14日,同心路社区、南山社区;

➤9月17日—21日,南大街社区、文笔路社区;

➤9月24日—28日,凤凰社区、阳光社区;

➤10月1日—5日,三元社区、车站路社区;

➤10月8日—12日,西大街社区、北正街社区;

➤10月15日—19日,银泉社区、其他城区。

2018年8月20日之前购买的不在政府公布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在8月20日至11月20日期间发放临时号牌,有效期三年,11月20日之后不再办理不在目录范围内的电动车上牌。2018年8月20日之后购买的非目录内电动行车不能上牌。2018年11月20日之后,交警将对市区无牌证电动车上路和违反交规及《咸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电动车依法实施处罚。

上海:各区非机动车管理所均可办理,允许他人代办

上海市电动车上牌难度并不大,基本上满足国标车、车辆合格证、车辆来源证明(购车票据)、车主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即可。上海市政策允许他人代办,代办者需要携带车主本人和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海市各区非机动车管理所均可办理,大家可以就近办理。如果是非本市户籍人口,除去上述材料外,申请人还需提交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其它流程不变。

请注意,上海电动车上牌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如果非标电动车上路行驶一经发现,将会被处以最高 200 元的罚款,如果车主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交警有权暂扣车辆。

北京:除了部分路段限行外对电动车包容度较高

今年3月份,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草案提出,规定电动自行车以及依法应当登记的其他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区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在取得北京市非机动车行驶证、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

请注意,外省市在京暂住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和有效期内的在京《暂住证》,电动自行车号牌收取工本费 9 元 / 张,电动自行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 1 元 / 本。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以任选区县交通支、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站申请注册登记。

另外,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施行3年过渡期政策,过渡期满后,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

按照“一车一证,一车一牌”的原则,提醒电动自行车骑行人随车携带行驶证件,自觉遵守交通行驶规则,并通过加大对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查处力度,让无牌无证而又敢于上路骑行的驾驶人和车辆,承担一定的惩罚后果,达到吓阻自止的目的,促使不符合规定的超标电动车自动退出市场,进而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截止目前,全国至少有14个省55个地方都出台了各自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及上牌时间和具体要求。车主朋友们可以查询当地的相关政策,尽早为自己的爱车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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