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的一些非机动车停车场,近期常有交警挨个给电动自行车“贴条”,细看来,原来是在督促车主申领“临时标识”。标识申领工作将在4月30日结束,之后骑着无标识车辆上路,将被罚款1000元,并扣留车辆。
目前,昌平区共核发“临时标识”62000个左右,与实际车辆拥有量有较大差距。距离“临时标识”核发截止日期还有2个月的时间,为了督促车主尽快申领“临时标识”,避免逾期后上路受罚,昌平交通支队20个驻镇安监民警近日开始在辖区内开展宣传督促活动。在各个电动车聚集地,给未申领“临时标识”的电动车黏贴“申领提示单”,提示车主尽快申领“临时标识”。
在回龙观和东小口镇城铁站的几个停车处,没有“临时标识”的电动车占比很大,很多车主抱着观望的心态或者抱着侥幸的心理。在回龙观一个城铁站,民警和警务站的工作人员就黏贴“提示单”80多张。
昌平交通支队安监科负责人介绍,目前,昌平区20个镇街都设有电动车“临时标识”核发站,凡是过去购买的超标电动车都可以通过线上申请。线上申请办法可以通过宣传海报和网上搜索获取。不会线上操作的车主也可以采取线下申请的办法,审核通过之后即可到核发站领取“临时标识”。
警方提示,凡是不按规定申领车牌和“临时标识”的,5月1日起,路面执法会非常严格,车主们不要心存侥幸。申领“临时标识”的车辆可以继续使用3年,3年之后不能再继续上路行驶。